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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的提醒

来源: 日期:2023-10-10点击:

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33号)、《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文件精神,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,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本科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,特此提醒如下:

一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

1)须年满18周岁;

2)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,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并且反馈结果合格(要有纸质版谈话记录);

328岁以下的,须经过2023年秋季学期“团推优”(要有纸质版团推优表、团推优在党支部支委会讨论之前)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须严格执行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33号)、《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。

2、此次对象为2023级在校本科新生。

请各本科生党支部及时对接2023级新生相应班级,做好入党申请书的收取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相关工作。环工本科生第一党支部:2023级环工12班;环工本科生第二党支部:2023级环工34班;土管本科生党支部:2023级土管班;农林水保本科生党支部:2023级自保1—6班。

3、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待学院党委备案后,及时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。

5、材料提交时间:请各党支部20231023日(星期一)17:00之前,将电子版《bta365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发送至swuzhdw@swu.edu.cn,文件以“党支部名称+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”命名。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准确真实。

6、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后,及时到学院212办公室领取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》等材料,按照相关填写要求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;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保管,学院党委会不定期抽检。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,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,将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培养计划,经常进行教育考察工作,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信息;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相关培训。


联系人:刘星(专职组织员)、朱鹤(党组部)

联系电话:682505381553886159

办公地点:资环楼212

电子邮箱:swuzhdw@swu.edu.cn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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